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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設備:液晶螢幕、無線網路、白板、空調冷氣

 

本表由申請單位請自行下載填寫後,正本送教師研習中心辦理申請(租)借用事宜。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加速審核作業。
審核通過後正本由教師研習中心保存,影本送借用單位,如需繳費副本印送暖西國小辦理收費事宜;借用單位接獲通知後,請洽暖西國小辦理繳費事宜後擲交收據影本至教師研習中心完成借用手續。

審核要點:
○需符合舉辦教師進修講座。
○需符合舉辦具教育性質之學術研討會、座談會。
○需符合舉辦具教育意義之文化交流活動。
○需符合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各種研習活動。

注意事項:(詳附件檔案)
ㄧ、本附表「一般校園場地」之收費基準各項收費(場地費、基本水電費、冷氣使用費、其他使用費等),係以每次為收費單位。學校為便於管理,得訂定基本使用時數。
二、學校視場地及設備新舊實際狀況,於收費基準範圍內訂定收費數額,若有特殊狀況,與收費基準範圍不符者,需先行函報本府核備。
三、保證金金額以場地費二倍之金額為原則,但學校得視場地、設備情況及租期調整保證金額度。
四、長期使用之團體單位,其場地費得依實際狀況酌收七折以上之費用。
五、主辦單位為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者,得免收或減收場地費及其他使用費,惟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基本水電費及冷氣使用費不得免收。已委外辦理並編有相關費用之活動,仍應依規繳付各項費用,不予以優惠。
六、凡申請使用校園場地,需預演彩排或事前練習者,學校仍應依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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